船用电缆CEFR/SA电缆4*2.5价格(湖北专线) 一、使用条件 额定电压Uo/U为0.6/1KV,CE**电缆的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为85℃,CV**电缆的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为60℃。产品具有符合DA及SA的燃烧特性。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河海船舶及海上石油平台等水上建筑物传输电能的铜芯乙丙橡皮绝缘船用电力电缆(cefr电缆)。 产品符合GB9331.1的相应要求。 |
技术要求CEFR电缆,CEFR船用电缆,CEFR船缆 1、应能经受单程30000次曲线试验。 2、电缆应能经受交流电压3500V或直流8400V,5min不击穿。 3、电缆线芯结构,绝缘电阻,绝缘和护套厚度及重量应符合GB9331.2-88的规定 。 六、交货要求 1、电缆交货长度三芯及以下和导体截面不大于2.5平方,应不小于150米,其他电缆100米。 2、允许长度不小于20米的短段电缆交货,但其数量应不超过交货长度的10%。 3、根据双方协议允许任何长度电缆交货。 4、长度误差应不超过+-0.5%。CEFR电缆,CEFR船用电缆,CEFR船缆 船用电缆CEFR/SA电缆4*2.5价格(湖北专线) 检测如不合格 货值双倍赔偿 长度与标识不符 差一补百 全国*如此承诺单位 诚信经营 宁可不卖 绝不诈骗 天津市电缆总厂橡塑电缆厂销售部 销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