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动态 |
|
|
产品目录 |
|
联系我们 |
|
天津市电缆总厂橡塑电缆厂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 电话:86-0316-5962837 邮编:065900 传真:86-0316-5962832 联系人:田经理
手机:15630603400 | |
|
|
|
技术文章 Article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技术文章 |
阻燃电缆结构、特性及选用 |
|
点击次数:827 更新时间:2014-10-09 |
|
阻燃电缆结构、特性及选用 (1)中标:各级电力电网公司在评标时,大多采用"中标"的原则。据说国家电网公司现在有所收敛,"中标"的直接危害是引起"低价倾销",并zui终导致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电缆用户对此也心知肚明,于是他们加大监管力度,一旦查出产品不合格就取消企业投标资格。如果用户取消"中标"原则,坚持按照价格、质量和服务三项原则采购,则电缆市场会稳定得多。 (2)闭口合同:所谓闭口合同,就是合同一旦签订,不管日后材料价格如何变化,都不会修订合同价格。在这一原则指导下,一旦材料价格大幅度波动,便使投标企业陷入被动,甚至发生巨额亏损。 二是付款方式不合理:电缆用户人为地设置了一些付款门槛困惑投标企业。用户在支付货款时,主要采用阶段付款模式,如"2-5-2-1"模式,即合同签订后先付20%的预付款,产品交货后付50%,产品安装完成后付20%,余下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付清。 a)预付款的支付:客户一般不愿意支付预付款,即使在支付预付款前,还要求供方提供预付款保函,拖延预付款的支付。有的合同规定:交货周期为20天,收到供方预付款保函后30天内支付预付款,因为办理预付款保函至少一周时间,客户在30多天后才支付预付款,直到发货到位后,常常预付款仍未到账。 b)到货款的支付:在货到后,客户应该付款给供方,但客户又要求供方再次提供发货回单的原件、合格证、质保书等材料(实际供方到货时已提供),然后才支付到货款;还有许多安装公司或总包方规定业主付款后再向供方支付货款,这些行为都拖延了货款的支付。由于客户的故意拖延,电缆从发货到付款的周期一般达到3~4个月。 c)付款时间约定不清晰:如客户常常要求在项目竣工、通电、安装调试等结束后付款,很多重大工程甚至要求项目完成决算后再结算尾款,这些付款环节是企业无法掌握的。特别是对于一些周期长的项目,要求货全部交清后才付款。这种付款方式无疑增加了供方的资金压力,让供方先垫付大量的生产资金。如政府项目,一般无预付款,企业还要按进度排产发货,发货后还要再被拖欠货款,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如一些交通项目,由于建设周期较长,从*批供货开始到zui后一批供货结束,供货周期可能长达一年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则周期更长。 d)质保金的支付:设备类产品一般都有质保金的约定,电缆属材料类产品,无需缴纳质保金,但绝大部分客户会要求5%~20%的质保金。客户会在合同中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或安装调试结束1~2年后再支付质保金,没有明确具体的支付时间,质保金拖欠2~3年也很正常。现在,电缆企业缴纳质保金约占在外货款总额20%~30%。 三是借口廉政敛财:有些电力电网公司要求与电缆企业签订"廉政协议"或"廉政承诺书",并规定企业必须支付一定金额的"廉政保证金",还罗列出许多不允许发生的贿赂行为,例如送钱、送物、旅游、洗浴、钓鱼等等,一旦电缆企业违反,就全额没收"保证金"。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低智商做法,受到电缆企业的质疑和抵制,并言称"这哪里是''''廉政保证书'''',而明明是''''*作业指导书''''呢"。 四是合同条款中的违约责任处罚太重:许多合同存在着违约金过重的现象,如技术资料提供不及时、延迟交货等都要罚款,有的罚款额甚至高达百万元。对于制造型企业来说,生产、运输等方面存在着很多不确定因素,造成无意违约在所难免,而承担太高的违约责任很不公平。 五是银行保函的保证金占用太多:在合同约定中,企业需要开立保函的项目较多,如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履约保函、质量保函等,需要垫付大量保证金。 |
|